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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发文字号:琼环函〔2021〕287号
成文日期:2021-10-22
发布日期:2021-10-29
时  效  性:有效

海南出台《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将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来源: 海口日报    作者: 陈钰婷    时间:2021-10-29 15:51:58

为推进海南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落地实施,日前,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以下简称“清单”)。海口市将重点解决土地供需矛盾、城市生态空间破碎化、生态承载力下降等多个问题,严格控制建设用地,重点保护东寨港沿岸红树林湿地。

《清单》围绕全省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全省要素类普适性管控要求、五大片区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各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陆域各市(县、自治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和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准入要求等6个方面,细化各项具体的管控内容。

《清单》明确,全省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禁止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发展;严格禁止污染严重、破坏性强、超出工程区承载能力的围填海造地项目建设,防止对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的破坏,同时明确了涉及生态红线、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围填海行为等多项内容的禁止开发建设活动要求。

《清单》还明确了海口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要求,规划目标到2025年,海口市PM₂.₅年均浓度为15μg/m³,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100%,近岸海域和入海河流水质稳中趋好;到2030年,海口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到2035年,海口市生态环境质量和资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领先水平。

为此,海口市将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解决土地供需矛盾、城市生态空间破碎化问题;解决生态承载力下降的问题,重点保护东寨港沿岸红树林湿地;改善人居环境安全;优化用水结构,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解决水资源临界超载的问题;保护自然岸线,防止自然岸线的进一步侵蚀与侵占,并进行综合治理;改善近岸海域和入海河流水质。


相关连接: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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