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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批准海口市灵山中学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2-05-10 19:34:3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海口市灵山中学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13日。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灵山中学改扩建工程

二、建设单位:海口市灵山中学

三、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灵中路1号灵山中学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南纳川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次改扩建工程将拆除灵山中学部分现有建筑(拆除建筑面积约12084m2),新建建筑面积约44121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筑破除、土建工程、装饰工程、室内外给排水、电气及消防工程等。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灵山镇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废水可顺利纳管进入灵山镇一体化污水处理站,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体造成污染影响,对污水站处理负荷影响可控。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实验废气经通风橱收集、活性炭吸附后引至楼顶排放;柴油发电机尾气排放口周边设置绿化吸附;垃圾桶加盖封闭、定期消毒除臭。本项目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对周边大气环境不造成明显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充分利用建筑隔音,建构筑物、绿化带阻隔声波传播,设置禁止鸣笛标识和减速标志牌。采取上述有效降噪措施后,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餐饮垃圾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危险废物暂存于规范化设置的危废暂存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5)环境风险

本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在严格按照风险防范措施处理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控的。

七、听证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八、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联系电话:0898-65686310

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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