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关于绿色低碳循环示范项目申报 和产业企业登记的通知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1-04-16 08:46:55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关于绿色低碳循环示范项目申报
和产业企业登记的通知
海江东局函〔2021〕870 号
各有关单位,局属各部门、各公司:
为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展示区、世界一流零碳新城建设,现组织申报绿色低碳循环示范项目,登记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企业,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低碳循环示范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在江东新区范围内符合绿色低碳循环理念及相关技术标准的下列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可提出申报:
1.道路、桥梁、隧道、停车场、车站、机场、轨道交通、地下管线、河道及水工建构筑物、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广场绿地等基础设施;
2.国家机关、学校、医院、邻里中心、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美术馆、体育馆等公共服务设施;
3.保障性住房、商业住宅等居住小区;
4.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商业建筑;
5.其他建设项目。
(二)申报资料
1.绿色低碳循环项目信息表(Excel文件,见附件1)。
2.绿色低碳循环示范项目申请文件(项目单位加盖公章,PDF文件),附相关支持性材料:①项目审批文件或项目备案凭证;②工程设计方案;③绿建设计审查文件;④节能评估审查文件;⑤资金来源证明等。附件不齐全的,可后续补充。
二、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企业登记
(一)登记范围
在江东新区注册成立,从事绿色低碳循环工程施工、设备材料以及咨询、设计、造价等服务的公司、分公司,可自愿登记企业信息并逐年更新相关信息。
(二)登记资料
1.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企业信息表(Excel文件,见附件2)。
2.绿色低碳循环企业简介及服务承诺(企业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PDF文件),附有关证明: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施工资质、服务资格(或备案、资信等)、设备材料生产许可或销售授权书;③企业技术实力证明;④上年度审计报告;⑤上年度所获荣誉、主要业绩、纳税情况等证明。
三、申报登记注意事项
(一)绿色低碳循环示范项目申报、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企业登记工作常态化开展。请申报单位、登记企业将申报、登记电子资料发至hkjdglj@126.com,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二)申报项目通过初审的,列入绿色低碳循环项目储备库,储备期2年,适时择优遴选绿色低碳循环示范项目,发挥示范效应。鼓励绿色低碳循环产业企业集聚发展,服务江东新区生态文明建设。
(三)凡申报、登记资料弄虚作假骗取支持,提供劣质工程、货物或服务影响工程建设质量和绿色低碳循环效能,发生其他违法行为严重侵害市场主体权益的,清退出示范项目和登记企业名单,限制参与江东新区开发建设,纳入违法失信记录,提交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
附件下载: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区
2021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巩玄远,电话:65686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