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10、9810”?新型国际贸易,你的“暗号”对上了吗?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1-06-26 22:56:04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发现
最近周围从事国际进出口贸易的企业们
纷纷开始对起了“暗号”
“1210”“1039”“9710”“9810”
听起来像是一场谍战大戏
搞得人云里雾里的?
那么这些“暗号”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其实,这些“密码”和“暗号”指的是海关监管方式代码,是海关总署对于不同模式的进出口业务监管方式的指代。不同模式的进出口业务,海关在清关速度的要求、查验的强度和顺序、结汇时限、使用的通关系统、所需的随附单据等等方面,都有不同的要求。比如“一般进出口贸易”这个模式的海关监管代码就是0110,而现在最流行的“保税电商”业务的监管代码是1210等等。
那么,为什么身边的国际贸易企业们最近突然活跃了起来呢?
2020年,海关总署发布第75号公告《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增列两个B2B外贸业务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9810”。该公告于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在我国部分海关进行试点。
而就在几天前
海关总署又在此基础上
发布2021年第47号公告
正式“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
也就是说
入驻海口江东新区的企业
也可以开展“9710”、“9810”的
B2B跨境电商业务啦!
那我们又要问了,究竟什么是“9710”和“9810”呢?
代码9710模式,即“B2B直接进出口”模式,指的是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
代码9810模式,即“出口海外仓”模式,指的是境内企业先将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出口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境外购买者。
两种模式都是跨境电商行业中B2B(Business to Business,即“商对商”)的新型外贸模式。海关今年47号文正式发布后,在不久的将来,江东新区的外贸企业就可根据自身业务类型选择相应方式向海关申报了。
还是不懂就问,这两种新增的模式分别对于跨境电商企业有着什么样的利好呢?
事实上,每种海关监管模式都有利有弊,并不存在某一种特别好或者特别差的模式,主要由企业根据自身的业务特点来自行选择希望利用的监管模式。
比如,1210“保税电商”模式会更多的被以进口业务为主的跨境在线零售企业选择,其“境内保税仓发货”的特点能够让境内消费者更快的收到想要的货品,“下一单清关一单”的特点能够让企业推掉卖不出去的货品时承担更小的资金风险,但能够通过该模式进口的货品品类受到监管单位的限制;而对于备货量很大的企业,采用0110“一般进出口贸易”模式更有优势,成本更低。
而这次9710和9810针对的是跨境小额贸易,是一种现货交易,更适合多品类、多频次和少批量的交易状况,在跨境电商平台上完成整个交易闭环,更多地强调快速交付的确定性,适合中小跨境电商企业。若一家企业使用9810模式报关,其在Amazon、eBay等国外电商平台赚取的美金可以不通过第三方平台,直接打到公司账户,排除资金安全隐患。
随着9710和9810的推出,商检、税、汇等政府监管部门都需要推出相应的配合政策推动相关业务的合规化和合理化。而本次47号文将原本只在国家部分海关试点的9710和9810模式向全国所有海关复制推广,反映了国家对跨境电商理解的更加深入和完善,进一步丰富跨境电商新业态,以及加快跨境B2B监管改革试点促进外贸出口的决心。跨境B2B模式的全面铺开将在稳定外贸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