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DLP,第二批启动
来源: 海南自由贸易港官方公众号 时间:2021-08-14 20:20:38
2021年8月16日,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开始受理第二批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的申请材料。
申请方式
受理单位: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自贸金融发展处
单位地址: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大楼9楼907办公室
联系人:李康
联系电话:0898-65329280。
申请材料
请各企业按照《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点击查看全文)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建议各申请企业额外提交一份介绍材料(可参考附件《申请企业基本信息表》)。主要介绍:
拟设立的试点基金管理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任一主体或上述任一主体的关联实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监管机构颁发的金融牌照的持有情况、在权威榜单中的排名情况、资金管理规模、在其他试点城市开展QDLP业务情况、在非金融行业(如芯片制造、生物医药、智能机器人等)排名情况等。
截止时间
2021年9月16日17:30
附件:
各企业:
我局将于2021年8月16日开始受理海南省第二批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的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17:30,请有意愿申请海南省第二批QDLP试点资格的企业于截止时间前将申请材料递交至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自贸金融发展处,地址: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大楼9楼907办公室,联系人:李康 联系电话:0898-65329280。
请各企业按照《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提供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建议各申请企业额外准备一份介绍材料,介绍拟设立的试点基金管理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中任一主体或上述任一主体的关联实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外监管机构颁发的金融牌照的持有情况、在权威榜单中的排名情况、资金管理规模、在其他试点城市开展QDLP业务情况、在非金融行业(如芯片制造、生物医药、智能机器人等)排名情况等(可参考附表),与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附表:申请企业基本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