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石油大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示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1-08-17 14:37:04
关于拟批准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石油大楼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石油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7日-2021年8月19日。
一、项目名称: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石油大楼项目
二、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8号海南科技职业大学
三、建设单位:海南科技职业大学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南人驰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海南科技职业大学石油大楼,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18号海南科技职业大学内,于2013年建成并投产,具备教学、实验、行政办公等功能。占地面积722.89m2,共12层43.5m高。石油大楼共有34间实验室,实验室主要分布在1-5层及十二层,6层及8层零散分布有一间实验室,分别为化工原理实训室及重点实验室。本项目实验室主要进行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物分析、生物化学、物理化学、油品分析等实验,不涉及动物实验。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
无机实验产生的无机废气通过通风橱、集气罩等设施汇总到屋面后,经喷淋塔处理后外排,排气筒高度为45m。
有机实验及油品分析实验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通风橱、集气罩等设施汇总到屋面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外排,排气筒高度为45m。
生化实验室产生的废气经生物安全柜自带的高效过滤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烹饪实验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45m。
微生物发酵生产实训课程产生的异味较少,经自然通风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
近期实验室废水(其中油品分析实训室先经隔油器预处理后)及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1号污水处理站处理,尾水再经硝化-反硝化生物滤池处理后排入潭崛溪。远期废水经1号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验废液经废液收集桶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声环境
本项目为实验室项目,规模较小,不存在高噪声的实验设备,实验设备选型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全部布置于密闭房间内,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处理,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于五层设置危废暂存间,实验室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设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及实验室一般固废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七、听证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八、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联系电话:0898-65686310;
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