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海口迈雅河区域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1-08-19 15:32:18
关于拟批准海口迈雅河区域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海口迈雅河区域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9日-2021年8月23日。
一、项目名称:海口迈雅河区域生态修复项目
二、建设地点:海口江东新区江东大道以北迈雅河区域
三、建设单位:海口市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南海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
海口迈雅河区域生态修复项目规划范围为:北至东海岸滨海沙滩,南临江东大道,西邻双坡村,东靠道孟河及江东新区总部园区,东西向沿海岸线最长5公里,南北向最长1.9公里,规划总面积为567.80 公顷(约合8517亩)。项目建设内容主要有: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海防林生态修复工程、村落更新及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水利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项目于2019年11月19日取得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
本次项目工程建设面积为148.37公顷(约2225.55亩),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园林景观工程、建筑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水利工程以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总投资为29306.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占总投资的0.70%。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作业车辆工作以及运输车辆运输时产生的扬尘和尾气及鱼塘清淤产生的恶臭。
施工期通过洒水和围挡以及污泥干化等措施,可有效减轻扬尘以及恶臭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汽车尾气,本项目区域目前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很好,大气环境容量较大,产生的汽车尾气能较快在大气中扩散,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产废水临时隔油沉砂等处理后,用于项目区域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清掏作为农肥。
营运期产生的水污染源主要为驿站的生活污水,项目驿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及二级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的城市绿化标准后就近用于浇灌绿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过程中要加强设备安装过程中的减震措施,及时修理和改进施工作业机械,加强文明作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的时间,以缓解噪声影响。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
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车辆行驶噪声以及游客的嬉闹声,经预测,项目建设桥梁至近、中、远期均无超标值,并且项目区域绿化面积较大,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项目周边敏感点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以及鱼塘清淤产生的污泥用做绿化覆土和就近用于筑岛,缺少的土石方由国沣城(三期)项目提供,项目区域不设置取、弃土场,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时清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七、听证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八、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联系电话:0898-65686310
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