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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东现代建材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竞价比选公告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时间:2021-09-28 21:31:27

江东现代建材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竞价比选公告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江东现代建材基地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江东现代建材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采购预算:109,838.40元;

计划服务期: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提供初稿,30日内提交成果;

质量标准:合格;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工程咨询专业含建筑、市政工程专业(提供平台网页备案查询截图,截图须体现咨询专业);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6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至少2个(含)合同金额7万元(含)以上的堆场或料场或搅拌站类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业绩;

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登记证书扫描件),且近5年(2016年9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堆场或料场或搅拌站类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业绩,并提供拟派人员相关证书及社保(2021年5月至今连续缴纳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入职时间为2021年5月以后的则按实际缴纳月数提供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 ;

其他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企业,近3年内参加过的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供应商注册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从注册时间起算),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响应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承诺函。

三、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名截止时间

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且有意愿参与的单位,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按以下联系方式联系我司人员,获取竞价比选文件;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10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递交文件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罗牛山电商大厦8楼“开评标”会议室(北2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1年10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请被授权人携带授权书参加现场开标;

开标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罗牛山电商大厦8楼“开评标”会议室(北2会议室)。

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 海口江东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罗牛山电商大厦8楼东端

电  话: 0898-31908513 

联系人:  王工  

2021年9月28日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名称

江东现代建材基地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江东临空产业园东侧,预计占地面积188.65亩,总投资约1.07亿元。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混凝土搅拌站、沥青搅拌站、机制砂加工厂、新型环保建材加工厂等。

三、服务期限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提供初稿,30日内提交成果。

四、采购范围

江东现代建材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不限于:(一)项目背景及建设必要性;(二)建设选址及建设条件评估;(三)市场分析及建设规模分析;(四)项目建设方案;(五)产品及技术方案(含产品标准、价格制定原则、生产规模确定、生产工艺等);(六)原料供应及设备选型建议;(七)道路交通工程方案;(八)市政公用工程、环保、节能、消防、人防方案等;(九)劳动安全卫生;(十)组织管理与劳动定员;(十一)项目实施计划;(十二)项目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等财务分析;(十三)风险分析;(十四)经济效益分析;(十五)社会效益分析;(十六)项目其它必要评估;(十七)结论与建议。

五、质量要求

合格。

六、任务书

成交人自行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工作,无需业主单位协助提供相关类似项目成果或模板作为参考。

七、其他要求

1.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按本竞价比选文件要求实施。

2.合同的实质性条款:采购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3.安全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及规定要求。

4.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无。

5.可研编制需具有足够的基础资料及各项规划资料或具备独立收集相关资料能力。

6.具备独立收集周边拟建项目资料、现状建设项目资料以及现场踏勘观测能力。

7.具有类似项目编制经历,无需业主单位提供相关类似项目成果或模板作为参考。

8.工作成果要求:若本项目在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未被相关主管部门批复通过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后续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取消,可行性研究工作则终止合同,中标人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赔偿。

9.服务要求中标人须按照委托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等级目标进行设计;中标人应立足于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计质量、现场服务等提出具体的工作计划;中标人应向委托人承诺:

(1)不得转包业务;

(2)中标人对今后本项目由于审批等方面而造成的项目变化和调整,表示理解和服从,并及时无条件地出具变更;

(3)编制(预)可行性研究工作人员应是投标文件所安排的人员,中标人不得擅自更换现场主要工作人员,如有调换应提前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调换;

(4)如果中标但在工作中未能完全尽职,委托方在发出书面要求后仍无明显改变时,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5)中标单位如在责任期内失职并使委托方受到经济损失时,同意赔偿损失,赔偿金由中标单位与委托方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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