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规划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1-10-20 15:33:13
2021年规划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
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一、项目情况
(一)采购单位: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海口江东新区2021年规划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
(三)比选编号:zfcg-fw-20211020-001;
(四)项目资金来源:预算资金;
(五)项目地点:海口江东新区;
(六)项目比选内容:本次比选项目通过对比选单位综合实力的评审以及比选响应文件的质量评审,选择高水平的专业服务团队;
(七)最高限价:人民币40万元(不含40万);
(八)质量要求:符合采购单位的要求;
(九)服务期限: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
二、报名单位资质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法定履行合同的资格与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二)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报名信息及比选文件获取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21日8时30分至2021年10月26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法:请有意愿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携带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海口市江东新区兴洋大道181号江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11报名,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
(三)比选文件获取:比选文件在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门户网站上下载附件。
四、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信息
(一)响应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7日9时30分;开标时间:2021年10月27日9时30分;
(二)响应文件接受地点:海口市江东新区兴洋大道181号江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11室;
(三)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比选公告仅在江东新区管理局门户网站、“自贸江东”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地址:海口市江东新区兴洋大道181号江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电话:(0898)65686635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2021年10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