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江东新区灵东分干渠迁改工程项目公示材料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1-01-30 16:07:20
关于拟批准江东新区灵东分干渠迁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东新区灵东分干渠迁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7日-2021年1月29日。
一、项目名称:江东新区灵东分干渠迁改工程
二、建设地点:海口市江东新区灵东分干渠
三、建设单位:海口江东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口志晟远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江东新区灵东分干渠迁改工程位于海口市江东新区新秀村附近(坐标为E:110.426610,N:19.983029)。江东新区灵东分干渠迁改工程总长1497m,分为上下游段。其中上游段迁改工程长134m,下游段迁改工程长1363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箱涵1466m(布置连接检查井1座、检修井13座),新建渠首闸1座(顺水流方向长12m,闸门尺寸2孔2.0m×2.0m),新建节制闸1座(顺水流方向长19m,闸门尺寸2孔2.0m×2.0m)。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挖土机以及运输车辆运输时产生的扬尘和尾气及清淤恶臭。
施工渣土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等密闭性措施;对重点建筑施工现场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监控;加强干旱季节施工场地、临时堆土场以及周边道路洒水次数,并落实到位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大风天气,遇到可造成扬尘污染的风力时,应停止土方施工,并采取防尘措施;施工期间,应在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
尾气方面施工单位注意车辆保养,尽量保证车辆尾气达标排放。
产生的淤泥通过强化疏浚作业管理,保证清淤设备运行稳定,可减少疏浚过程臭气的产生。如发现部分疏浚点有明显臭气产生时,采取靠环境敏感点一侧建挡板、加强对施工工人的保护、把受影响人群降至最少。
经上述处理后,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生产废水经临时隔油沉砂等处理后,用于项目区域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不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昼间70dB(A),夜间55dB(A)。项目距离交通干线边界线40m距离内的区域的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余区域的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经过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弃土方可用于区域资源化利用或者外运至海口市指定建筑垃圾堆场进行处置;淤泥外运至江东新区淤泥集中堆放场地云龙产业园附近,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统一建设管理。
七、听证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八、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联系电话:0898-65686310;
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