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江东新区灵桂干渠迁改工程(绿地城东郡小区~福创溪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1-01-30 16:09:15
关于拟批准江东新区灵桂干渠迁改工程(绿地城东郡小区~福创溪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东新区灵桂干渠迁改工程(绿地城东郡小区~福创溪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7日-2021年1月29日。
一、项目名称:江东新区灵桂干渠迁改工程(绿地城东郡小区~福创溪段)
二、建设地点:海口市江东新区灵桂干渠
三、建设单位:海口江东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口志晟远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江东新区灵桂干渠迁改工程(绿地城东郡小区~福创溪段)项目位于海口市江东新区,项目占地面积33446.67m2。结合渠道现状及城市规划,主要进行迁改工程、清淤疏浚工程等,使其满足规划防洪标准及排水(雨水)防涝兼顾灌溉与生态补水等功能。本工程迁改干渠长1.41km,主要由两段渠道组成,分别位于南渡江大道项目迁改渠道的上下游。上游渠段起点位于绿地城东郡小区东侧,线路沿旧渠布置,至桩号0+400处改向西北面与南渡江大道项目迁改起点衔接,全长0.56km;下游段起点与南渡江大道项目迁改终点衔接,线路沿旧渠布置,穿白驹大道至福创溪左岸规划的蓝线处,全长0.85km。考虑到拆除重建白驹大道桥涵实施难度较大,且现状桥涵结构完好,此次迁改保留白驹大道桥涵;其余渠段需拆除重建。拆除重建桥涵5座,拆除重建进水口1座。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将进行大量的土石方填挖、筑路材料的运输工作。因此,该工程施工期的主要环境空气污染物是施工扬尘,其次为施工机械与车辆排出的废气污染物,其中尤以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为突出。
1)扬尘
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扬尘、粉尘。施工扬尘污染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①渠道开挖及填筑等施工过程,如遇大风天气,会造成粉尘、扬尘等大气污染;②水泥、砂石、混凝土等建筑材料,如运输、装卸等方式不当,可能造成泄漏,产生扬尘污染;③物料运输车辆在施工便道及施工场地运行过程中将产生大量尘土。
扬尘防治措施
在采取较好的防尘措施时,扬尘的影响范围基本上控制在150m以内,在150m以内不超过1.0mg/m3,200m左右TSP浓度贡献已降至0.2mg/m3。如果采取的防尘措施不得力,150m以内将会受到施工扬尘较大的影响,100m的浓度贡献值达2.23mg/m3,200m以外可以减少到0.95mg/m3以下,300m以外可以减少到0.45mg/m3以下。由此可见,若采取的防尘措施不得力,施工扬尘将会对周围的敏感点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对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进行洒水,降低扬尘,并且运输车辆全部加盖处理。鉴于此,结合《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施工期间应采取以下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①强化施工和道路扬尘环境监管。加强房屋建筑、拆除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将全封闭围挡、堆土覆盖、洒水压尘、使用高效洗轮机和防尘墩、料堆密闭、道路裸地硬化等扬尘控制措施纳入建筑施工管理。
②推行绿色文明施工管理模式,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合同中依法明确扬尘污染控制实施方案和责任,并将控制费用列入工程成本,单独列支,专款专用。将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情况纳入建筑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对违法情节严重的,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
③从2015年起,各市县建成区的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对重点建筑施工现场安装视频,实施在线监管。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干旱季节强化道路洒水降尘措施,减少道路扬尘污染。各种煤堆、料堆应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2)施工机械与车辆废气
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中含有一氧化碳(CO)、氮氧化物(主要以NO和NO2形式存在)和总烃(THC)等有毒有害物质。拟建工程的施工作业量和物料运输量都相当大,因此该类废气排放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影响将是不容忽视的。
对废气排放严重超标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应更新尾气净化装置,提倡使用高清洁度燃油,抑制机械与车辆废气的污染。
3)淤泥恶臭
渠道中含有有机物腐殖的污染底泥,在受到扰动和堆置于地面时,其中含有的恶臭物质(主要为甲硫醇、氨、硫化氢等)将呈无组织状态释放,渠道清淤过程中在该段渠道岸边将会有臭味,靠近渠道一侧的居民将受恶臭影响。
因此为避免渠道疏浚时可能产生的臭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通过强化疏浚作业管理,保证清淤设备运行稳定,可减少疏浚过程臭气的产生。如发现部分疏点有明显臭气产生时,采取靠环境敏感点一侧建挡板、加强对施工工人的保护、把受影响人群降至最少。而且这种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
经以上措施,能有效减小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
(2)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渠道疏浚产生的干化场尾水、桥涵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清洗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等。
生活污水收集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交给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能随意排放;施工机械含油废水废水产生量少,污染物成分简单且易于处理,经简单的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干化场下部设置防渗膜作防渗层,堆泥场设置四周设置截流沟,设置一个110m3的沉淀池,达到促进沉降的目的降低尾水中的泥沙含量。干化场中尾水SS的含量一般仍然较高,达到5000mg/L左右,需投加混凝剂(PAC,聚合氯化铝)增加颗粒物沉降速度,对尾水进行强制处理,在沉淀池排放口设置两层土工布进行拦截过滤,过滤后回用于施工的洒水抑尘使用;本项目需拆除重建桥涵5座,桥涵施工废水主要为基坑排水及名孔灌注桩产生的泥浆水,根据相关研究结论,桩基泥浆水为含高浓度SS污水,泥浆水比重1.2~1.46,含泥量32~50%,pH值6~7,桥涵施工废水应经沉淀池充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
经以上措施,能有效减小项目施工期产生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间噪声主要源于各类机械设备运作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以及物料运输、场地平整等产生的作业噪声;各类施工机械运行时等效声压级在75~100 dB(A)。为减小项目对噪声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采取以下措施:
①工程施工前,建议施工部门发布安民告示,昭示环保承诺,取得施工场地附近居民的理解后方可进场。
②加强施工期噪声管理。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工程施工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应事先对其进行常规工作状态下的噪声测量,对超过国家标准的机械应禁止其入场施工。同时加强高噪声施工设备的维修管理,采用隔振垫、消音器等辅助设施,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减少设备非正常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并合理配置施工机械,降低组合噪声级,以从根源上降低噪声源强。
③施工期噪声影响属短期行为,要求禁止夜间(22:00~6:00)高噪声作业施工,必须连续作业的工段,应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并公告居民。
④加强车辆管理,通过施工管理区、村庄时减速行驶,禁鸣喇叭,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⑤对施工机械操作工人及现场施工人员按劳动卫生标准控制工作时间,高噪声环境的施工人员应佩带防噪声耳塞、耳罩等保护设施。
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随着工程的竣工,施工噪声的影响也会消失。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工程弃渣、清理废弃物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工程弃渣为桥涵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清淤底泥和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等。
本项目生活垃圾参照《城市生活垃圾产量计算及预测方法》(CJ/T106-2017)中的有关规定,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清理废弃物包括清理岸坡废弃物和清理水面漂浮植物(如凤眼莲等)及杂物,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外运至海口市指定建筑垃圾堆场进行处置,避免长时间占压施工场地;淤泥自然干化后用密闭的自卸汽车运输运至云龙产业园的集中淤泥处理中心,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统一建设管理。
经以上措施,能有效减小项目施工期产生固废对环境的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渠道两岸填挖使沿线地表裸露,植被遭到破坏,从而使沿线地区的局部生态结构发生一定变化。裸露地面被雨水冲刷后将造成水土流失,进而降低土壤的肥力,影响局部水文条件和陆生生态系统的稳定。
1)对陆生植被影响分析
①施工占地对植被资源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施工占地包括永久占和临时占地两类,一般临时占地对植被的影响是暂时的,工程结束后可采取措施进行恢复与重建,而永久占地对植被的影响是不可逆的。
根据对项目建设场地调查,工程实施后会占据一些林地和水域及建设用地,主要植被类型为草丛、灌木林以及农田人工植被等。由于工程沿线分布的植被物种较单一,占地破坏后可通过人工种植进行补偿,既不会导致生态环境片段化,也不会改变本区的植被类型或造成森林覆盖率大幅下降,生境的异质性不会发生大的改变。占地破坏的次生植被物种均为当地分布较广泛的植物,且工程占地影响面积不大,不会对当地的植物生物量造成较大损失影响。
②施工活动对植物生长的损害
除压占植被外,工程实施对植被的影响还表现为施工扬尘和施工燃油废气对周边植物的损害。施工产生的扬尘将对近距离植物产生影响,影响方式主要是阻塞植物叶片的气孔,削减光合作用,影响植物的生长。另外,施工燃油废气中含有NOX、CO、碳氢化合物等污染物,也可通过叶片气孔进入植物内部对其产生危害,使植物出现矮化瘦小和不结果等问题,但上述影响都是暂时的、局部性的,随着施工活动结束后会消失。
2)对陆生动物影响分析
项目周边有村庄和小区,由于人类活动的影响,在评价范围内目前已无大型的动物出现,仅有少量的两栖类动物、爬行动物和鼠类动物,以及一些鸟类。
工程施工期间,土方开挖、机械振动、及车辆和施工人员的进驻,施工期占用地以及施工时产生的噪声、粉尘、固废、污水等人为活动干扰,对栖息在该区域的动物造成一定的影响,施工期动物会离开项目占地区,到附近的地块中生活。但由于工程施工占地及影响范围有限,不致危及其生存。施工结束后随着植被的逐渐恢复,生态环境逐步改善,它们将陆续返回,种群数量会得到恢复。
另外,施工区内的动物都是当地普通常见的种类,不会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发生变化,仍可维持现状,工程实施不会使动物种发生根本的变化。
因此,项目建设对评价范围内的陆生动物影响不大。
3)对水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工程施工区清淤作业时,扰动渠水使底泥浮起,局部渠道悬浮物增加,导致施工渠道水体透明度及溶解氧降低,区域内浮游生物种类发生变化,底栖生物原有的栖息、地破坏,生境缩小,生物量减少。因此,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体现在施工对渠道水体的扰动上,须采取一定的措施,保护灵桂干渠水质,如施工生产废水回用、基坑排水沉淀等措施,减缓对水生生物的干扰。总体来看,采取措施后,影响较小,且施工结束影响即可消除。
根据水生生态调查,项目范围内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本工程灵桂干渠迁改工程(绿地城东郡小区~福创溪段),渠道底质环境将改变,工程施工期间,沉水植物将消失。但随着工程的施工及完结,新的工程物种栽种,水生植物物的种类和数量会有所增加。
工程完工后,渠道内水质明显改善,水生态环境大为改观。工程建成后应加强管理,吸引一些季节性的水鸟来此栖息、繁衍,以增加该区域的动物种类、数量和生物多样性。
七、听证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八、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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