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海南海岸世纪制冰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2-09-05 11:12:5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海南海岸世纪制冰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5日-2022年9月7日。
一、项目名称:海南海岸世纪制冰厂项目
二、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桂大道327号罗牛山产业园北区E2门调味品车间1区西北角一楼
三、建设单位:海南海岸世纪实业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南环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海南海岸世纪实业有限公司租用海南罗牛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桂大道327号罗牛山产业园北区E2门调味品车间1区西北角一楼建设海南海岸世纪制冰厂项目,总租用面积1399.2m2,主要建设内容为制冰车间、水处理车间、打包车间、储冰库等。建设单位拟建设一条食用冰粒生产线,项目设计年产食用冰粒30000t。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装修废气;本项目内无生活设施、无卫生间,施工期施工人员使用厂外公厕,因此本项目施工期无生活污水产生;声环境影响主要为施工作业噪声;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活动产生的各种装修垃圾。项目的建设中应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报告中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施工,从而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暂时的、非持久性的,随着项目施工的完成而结束。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
①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纯水制备系统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化验室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冷却塔排水经园区污水管道进入罗牛山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海口桂林洋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本项目内不设办公室、不设生活设施及卫生间,因此该生活用水及生活污水均为依托海南罗牛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及排放。
②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无废气产生。
③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制冰机、冷库机组、包装机、冷却塔等机械设备,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封闭且设有消声、减震、隔声罩等措施,噪声经上述措施及距离衰减后对周边影响不大。
④固体废弃物评价结论
本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产固废(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PP棉、废RO膜、废培养基、废紫外线灯)、包装材料废弃物以及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PP棉、废RO膜交由纯水制品厂家回售,包装材料废弃物及经高温灭菌后的废培养基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紫外线灯及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均能够得到合理的处置,不向周围环境排放。因此,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七、听证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八、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联系电话:0898-65686310
通讯地址:海口江东新区兴洋大道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