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DQB-A01-05、JDQB-A02-08、JDQB-A02-10地块规划更正的公示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3-01-09 14:56:43
经市政府同意,拟按程序对《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DQB-A01-05、JDQB-A02-08、JDQB-A02-10地块进行规划技术修正。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意见,现将规划修正方案进行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DQB-A01-05、JDQB-A02-08、JDQB-A02-10地块位于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中央活力区一横路以南,西一路以西,三横路以北,西四路以东。
二、更正内容
JDQB-A01-05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文化/商业/娱乐混合用地 (A2/B1/B3)(主导功能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40%,次要功能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40%),容积率≤2.0,依据现状信息,本次拟更正为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文化/商业混合用地(B2/A2/B1)(其中商务功能建筑面积占比63.8%,文化功能建筑面积占比34.8%,商业功能建筑面积占比1.4%),容积率≤1.52,其他指标维持原控规不变。
JDQB-A02-08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酒店/商业混合用地 (B2/B14/B1)(主导功能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40%,次要功能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40%),容积率≤3.0,依据现状信息,本次拟更正为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商业混合用地(B2/B1)(其中商务功能建筑面积占比96%,商业功能建筑面积占比4%),容积率≤3.62,其他指标维持原控规不变。
JDQB-A02-10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酒店/商业混合用地 (B2/B14/B1)(主导功能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小于40%,次要功能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40%),容积率≤4.0,依据现状信息,本次拟更正为规划用地性质为商务/商业混合用地(B2/B1)(其中商务功能建筑面积占比96%,商业功能建筑面积占比4%),容积率≤4.33,其他指标维持原控规不变。
三、公示主要图纸
1. 地块区位示意图
2. JDQB-A01-01~ JDQB-A01-05地块图则(修改前)
3. JDQB-A01-01~ JDQB-A01-05地块图则(修改后草案)
4. JDQB-A02-01~ JDQB-A02-11地块图则(修改前)
5. JDQB-A02-01~ JDQB-A02-11地块图则(修改后草案)
四、公示时间
30天(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2月10日)
五、公示地点
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官网(http://jdxq.haikou.gov.cn/)、江东新区管理局微信公众号、江东新区展示中心。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发送至hksjdglj@163.com;
2.书面意见邮寄至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二楼规划统筹部,邮政编码:571127;
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65686639,联系人:胡工。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2023年1月9日
附件:
JDQB-A01-01~ JDQB-A01-05地块图则(修改前).jpg
JDQB-A01-01~ JDQB-A01-05地块图则(修改后草案).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