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海南琦祥实业有限公司航空包装、周转塑料筐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3-02-21 16:26:5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海南琦祥实业有限公司航空包装、周转塑料筐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2日-2023年2月24日。
一、项目名称:海南琦祥实业有限公司航空包装、周转塑料筐生产加工项目
二、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桂林洋大道1号
三、建设单位:海南琦祥实业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南硕清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海南琦祥实业有限公司租用海南陵水宏达泡沫包装有限公司空置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为2000m2,建筑面积为2000m2,主要设有生产加工区、原料堆放区、成品区以及其他配套设施。本项目主要生产航空包装塑料筐10万个/a、航空周转塑料筐10万个/a。本项目生产产品主要用于美兰机场航空包装材料,为临空经济产业。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3.1%。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措施
施工期通过定期对地面进行洒水、清扫,加强室内通风换气;施工人员如厕依托海南陵水宏达泡沫包装有限公司卫生间,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能大幅度减小或消除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产生的装修垃圾应及时收集,对施工垃圾按类别分捡,对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实行回收外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对不可回收利用的垃圾运送到指定的场所妥善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如废油漆、废有机溶剂和废油漆、废有机溶剂桶等集中收集后,交由有回收资质的公司进行处理。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
①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办公、食宿依托海南陵水宏达泡沫包装有限公司办公、宿舍楼,生产车间内不设卫生间,因此无生活污水产生。生产工艺中不用新水,无工艺废水产生。
②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原料熔化后流出挤出吹塑过程有少量挥发有机废气(按非甲烷总烃计),各注塑机上方设置的集气罩装置,将废气进行收集后经过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高15m的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本项目聚丙烯树脂颗粒、滑石粉、色母均为颗粒状,粒径较大,由于项目粉料贮存、搅拌、输送系统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人工拆包及投料过程会产生少量无组织排放粉尘,可忽略不计。
③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生产设备均放置于车间内,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及隔声等措施,并通过距离衰减后,各主要产生设备产生的噪声可得到控制,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项目建成后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弃物评价结论
本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塑料回收单位,循环水冷却系统清理时产生的少量水垢等由专业队伍直接带走,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废机油、废活性炭、废UV灯管经危废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七、听证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八、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联系方式:0898-65686310
通讯地址: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