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东新区规范生态低碳建设 争做“双碳”优等生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3-02-24 08:54:04
小编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获悉,2月22日,江东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江东新区生态低碳建设的通知》,进一步强化江东新区生态低碳建设的刚性,保障生态文明及“零碳新城”建设落到实处,争做“双碳”优等生。
江东新区零碳新城空间结构
《通知》规范了
城市建设区工程土地供应、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建设收尾、投入使用等阶段生态低碳设计建设事项,层层压实地块生态低碳指标。未经生态低碳设计审查的,不予规划许可;未经生态低碳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备的,不予施工许可;未经生态低碳单项验收的,不予竣工验收。
《通知》要求了
持续节能减污降碳增效,规范开展碳排放权交易活动。绿色电力、蓝绿碳汇优先区内交易,碳中和后富余量经审核方可区外交易。
海江东局函〔2023〕313号附件1.方案设计生态低碳指标表.xlsx
海江东局函〔2023〕313号附件2.施工图设计生态低碳指标表xlsx
海江东局函〔2023〕313号附件3.生态低碳指标评估表及提资清单.xlsx
海江东局函〔2023〕313号附件4.江东新区生态低碳分类指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