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经济学院教师活动中心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变更公示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3-11-28 20:26:56
根据项目建设工程实施需要,拟对“海口经济学院教师活动中心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变更。此次规划设计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指标变更
1.总建筑面积由6761.23㎡变更为6643.45㎡(减少117.78㎡),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由6607.27㎡变更为6490.93㎡(减少116.34㎡),不计容建筑面积由153.96㎡变更为152.52㎡(减少1.44㎡)。容积率由0.90变更为0.89(减小0.01)。绿地率由18.90%变更为21.69%(增加2.79%)。建筑密度由24.93%变更为24.50%(减少0.43%)。建筑高度由21.00M变更为21.30M。机动车位不变。
2. 各项具体指标详总平面方案。
二、总图变更
1.正负零标高由16.50调整为17.33(增加0.83米)。
2.建筑高度由21.00M调整为21.30M(增加0.30M)。
3.场地标高调整(详见总平面图)。
4.台阶数量增加(详见总平面图)。
5.无障碍坡道位置调整(详见总平面图)。
6.增加花池(详见总平面图)。
三、建筑单体平面变更
1.首层平面图调整:
室内外高差由300调整为600(详见首层平面图);
台阶数量增加(详见首层平面图);
无障碍坡道位置调整(详见首层平面图);
增加花池(详见首层平面图);
2.四层平面图中走道上空调整为设备夹层(详见四层平面图);
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和公众的意见,对调整后的方案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10天(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8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官网(http://jdxq.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ksjdglj@163.com;
(2)书面意见邮寄到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统筹部,邮政编码:571127;
(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4. 咨询电话:65686639 联系人:胡工 。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海口经济学院教师活动中心项目规划与建筑方案设计变更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