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临空经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K09-08-02、LK11-13-02地块用地规划条件修改必要性论证及修改方案》公示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4-06-12 16:03:34
经报海口市政府同意,拟按程序编制《海口临空经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LK09-08-02、LK11-13-02地块用地规划条件修改必要性论证及修改方案》。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意见,现将规划修改必要性论证及修改方案进行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地块区位
位于海口江东新区临空经济区空保片区,空保一横路以南,南贸大道以北,云美大道东西两侧。其中LK09-08-02地块为空保消防站原规划选址,LK11-13-02地块为拟调整后的选址。
二、修改内容
用地置换与地块划分。LK09-08-02地块消防用地等面积置换LK11-13-02地块公园绿地,即LK09-08-02地块由消防用地修改为公园绿地,LK11-13-02地块分割为LK11-13-02-1、LK11-13-02-2,其中LK11-13-02-1由公园绿地修改为消防用地,LK11-13-02-2保留公园绿地不变。修改前后消防用地及公园绿地面积、指标均不变。
修改前后各地块规划指标详见下表:
三、公示主要图纸
1、地块区位示意图
2、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前)
3、土地利用规划图(修改后)
4、地块图则(修改前)
5、地块图则(修改后)
四、公示时间
30天(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7月12日)
五、公示地点
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官网(http://jdxq.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江东新区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自贸江东”、拟建项目现场。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发送至hksjdglj@163.com;
2、书面意见邮寄至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202号江东发展大厦B区5层规划部501。
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65686619,联系人:符工。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附件:公示图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