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DQB-C03-01、JDQB-C03-02、JDQB-C03-03、JDQB-C03-04、JDQB-C03-05、JDQB-C03-11、JDQB-C03-12和JDQB-C03-14地块修改方案》的公示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4-12-11 16:57:26
经报海口市政府同意,拟按程序对《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JDQB-C03-01、JDQB-C03-02、JDQB-C03-03、JDQB-C03-04、JDQB-C03-05、JDQB-C03-11、JDQB-C03-12和JDQB-C03-14地块进行修改。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意见,现将控规地块修改方案进行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项目区位
项目位于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控规东南部,东侧紧靠海口金融中心,南侧邻近江东大道,西侧紧挨东四路,北侧紧靠四横路。项目周边路网完善,交通区位优越。
二、论证范围
论证范围为22073平方米(33.11亩),位于《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定的JDQB-C03-01、JDQB-C03-02、JDQB-C03-03、JDQB-C03-04、JDQB-C03-05、JDQB-C03-11、JDQB-C03-12和JDQB-C03-14共8个地块。
三、修改内容
在大力推进江东新区起步区建设成世界先锋之城,打造全球领先的生态CBD的背景下,尊重现状权属和实际建设情况,拟对控规JDQB-C03-01~05、JDQB-C03-11、12、14地块重新优化划分,并对项目用地进行规划设计的修改。
(一)用地布局修改
依据论证范围内琼2019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53618号和琼2019海口市不动产权第0153620号两块权属的宗地边界和用途,将JDQB-C03-03地块和JDQB-C03-12地块位于权属范围内的部分,调整为商务用地。
1、将JDQB-C03-03地块用地性质由绿地/道路混合用地调整成商务用地,与JDQB-C03-01、JDQB-C03-02、JDQB-C03-04和JDQB-C03-05地块合并成JDQB-C03-01一个地块,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用地面积调整成14105㎡,地块内仍按原控规绿地/道路用地边界预留绿化廊道;
2、将JDQB-C03-12地块属于权属内的地块用地性质由绿地/道路混合用地调整成商务用地,与JDQB-C03-11和JDQB-C03-14地块合并成JDQB-C03-11一个地块,用地性质为商务用地,用地面积调整成6853㎡,地块内仍按原控规绿地/道路用地边界预留绿化廊道;
3、JDQB-C03-12地块用地面积调整成1115㎡,用地性质保持不变。
(二)规划设计条件的修改
海南银行为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战略部署、海口市政府工作要求,将总部大楼副楼用途调整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器和集聚区,调整后海南银行自用面积将减少1. 8 万平方米,难以满足总行整体入驻办公需求,需扩建办公区,由于增加的建设量导致建设规模超过了现行控规规定的建设规模,需对项目涉及控规地块指标进行调整。
1、将JDQB-C03-01、JDQB-C03-02、JDQB-C03-03、JDQB-C03-04和JDQB-C03-05地块合并成JDQB-C03-01一个地块,整体容积率确定为≤2.5,其他强制性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2、将JDQB-C03-12地块属于权属内的地块与JDQB-C03-11和JDQB-C03-14地块合并成JDQB-C03-11一个地块,整体容积率由≤2.5调整成≤2.6,其他强制性控制指标保持不变。
(三)涉调控规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修改前后对比
四、公示主要图纸
四、公示时间
30 天(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1月10日)
五、公示地点
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官网(http://jdxq.haikou.gov.cn/)、江东新区管理局微信公众号“自贸江东”、海南日报。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发送至hksjdglj@163.com;
2.书面意见邮寄至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202号江东发展大厦规划统筹部,邮政编码:571127;
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65686619。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2024年 12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