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发布《海口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来源: 海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时间:2025-11-18 09:13:57
海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关于发布《海口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各区、各园区、市级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及我市工改工作任务分工,进一步推进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现公布《海口市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清单》),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管理
(一)明确《清单》覆盖范围。《清单》涵盖全市所有区级以上(含区、开发区)具有独立审批权的单位,分为市级(109项、涉及16家职能部门)、区级(87项)、江东新区(85项)、高新区(57项)、综保区(55项)、桂林洋开发区(42项)等6个清单(详见附表1-6)。
(二)规范事项实施管理。各区、各园区及市级各相关单位须依据全市统一的《清单》,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及时完成本单位相关审批服务事项调整。各职能部门在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过程中,不得要求企业提供《清单》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材料,确保审批服务合规高效。
(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制度,将根据政策变化及实际工作需求适时优化,保障清单的时效性与适用性。
二、做好公示及企业咨询服务
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事项清单由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工改办”)统一标准、统一规范。我市认领并公布《清单(2025年版)》后,各级职能部门须在本级服务大厅(窗口)等线下场所及官方网站等线上平台,同步做好《清单》宣传、公示工作,及时更新办事指南;综合服务窗口及审批人员要主动为企业提供《清单》相关的解释、咨询服务,确保企业清晰知晓办理要求。
《清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工改办反馈。
海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1.海口市市级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xlsx
附件2.海口市区级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xlsx
附件3.海口江东新区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xlsx
附件4.海口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xlsx
附件5.海口综保区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xlsx
附件6.海口桂林洋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