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统筹部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5-02-24 12:05:18
规划统筹部
(一)内设机构
下设规划管理办公室、土地开发办公室、土地招商办公室、征拆协调办公室。
(二)主要职能
1.负责规划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园区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专项规划的编制、维护、实施、管控、评估等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提出年度规划调整安排及项目建设建议;负责提供项目预选址意见、用地规划条件、设计交底文件、用地选址及审查;负责各类项目的规划设计(变更)方案审查、建筑风貌管控等工作;负责统筹园区总体规划的执行情况,拟定规划督察管理、协作和问责制度并监督实施。
2.负责土地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园区土地管理、保障的改革创新政策;负责开展园区土地要素市场分析和供需形势分析,制定园区土地供应计划,负责土地出让(划拨),按需落实净地交付;负责监督土地准入协议的履约情况,服务并协调拿地企业按时开工;负责局持有土地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农转用组卷,协调市资规局和辖区政府开展农转用工作。
3.负责征拆协调工作。负责根据建设计划推动项目征收工作,协调市、区有关部门开展土地和房屋征收,协助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征拆问题,及时为项目建设提供所需工作面;牵头违法用地整改工作。
4.负责规划和土地审批工作。负责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规划放线及验线(备案)、规划条件核实及建设项目临时开口及永久开口审批工作;配合营商环境部做好相关审批审核工作;根据省政府委托,对园区内城镇村批次的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方案审批。
5.负责片区开发、城市更新等大型项目招商洽谈和房地产、商业、文体等产业土地招商;负责商品住宅、安居房、安置房、公服设施等用地的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用地监管等协议拟定、签约和履约评价工作;负责江东新区留用地改革工作。
6.负责存量土地开发及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负责存量土地开发领域政策研究及制度创新。
7.牵头负责局生态环保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