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部
时间:2025-02-24 12:05:32
营商环境部
(一)内设机构
下设营商环境办公室、企业服务办公室、政务审批办公室、招采工作办公室。
(二)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决策部署,组织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协调推进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
2.制定园区营商环境建设计划和政策制度,牵头落实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负责园区营商环境各类评价及考核,推动营商环境领域重点任务和改革措施落实落地;建立营商环境体验员等制度,建立健全营商环境问题处理跟踪督办机制,推动建立解决营商环境共性问题的长效机制。
3.协调推进“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编制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进行动态管理,规范、指导、监督行政审批流程再造;负责政务服务中心运行管理,对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园区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评估。负责省、市下放的各类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管理权限的承接、审批及权责清单发布等工作。
4.督促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监管、信用监管和包容审慎监管,推进建立审批监管执法联动工作机制。牵头负责园区社会信用管理的综合协调、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及监督执行等工作,牵头开展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园区信用联合奖惩和信用监管;组织开展诚信园区建设。
5.负责园区企业服务工作。建立健全全生命周期企业服务体系,为入区企业提供全流程、标准化服务;建立企业首席服务专员制度,推进惠企政策宣传及落实,做好园区中小企业发展扶持工作。
6.负责智慧园区建设及政务信息化工作。负责制定智慧园区建设整体架构的设计和发展规划,编制智慧园区综合性发展战略、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智慧园区建设,牵头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管理局政务信息化、数字政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政务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动管理局各类数据资源共享开发利用;负责组织实施信息安全防护、信息应急管理和处置,做好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工作。
7.负责招标采购管理工作。承担局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组织、指导局属各部门、下属企业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园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备案、监督管理工作。
8.牵头负责协调园区社会事务工作,协助属地和行业主管单位开展园区社会治理工作,协调管养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对已移交项目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联系协调园区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入区企业应急管理等工作;牵头负责政府综合服务热线12345涉及管理局事务,建立完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牵头负责园区人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