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绿色建材新能源建筑资源再生站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及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的公告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5-03-13 20:12:40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依法批复了海南昶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的《绿色建材新能源建筑资源再生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号:海江东审〔2021〕38号)、颁发了排污许可证(91460000MA5TGLTB1T001W)。
该项目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于2023年4月16日到期,建设单位未在许可存续期间申请延期,依照相关法律法规,项目临时建筑物已超过批准期限。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撤回、撤销、注销、吊销行政许可的适用规则》第四条之规定,我局现依法注销《关于批复绿色建材新能源建筑资源再生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海江东审〔2021〕38号)、排污许可证(91460000MA5TGLTB1T001W),现予以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公告的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及排污许可证即行作废。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注销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海口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公告时间: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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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