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投资江东 >  投资动态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

来源: 国务院        时间:2025-08-26 16:35:10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
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
国函〔2022〕104号

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重庆市人民政府,商务部、司法部:

你们关于在天津市、上海市、海南省、重庆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的批复》(国函〔2021〕37号),同意自即日起至2024年4月8日,在相关省市暂时调整实施《旅行社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

二、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省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及时对本部门、本省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相适应的管理制度。

三、国务院将根据相关省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情况,适时对本批复的内容进行调整。

附件:国务院决定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暂时调整实施的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目录

国务院

2022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国务院决定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

暂时调整实施的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目录

友情链接

作风问题监督电话:0898-65686376

联系我们:0898-65686331

邮箱:hkjdjjjc@haikou.gov.cn

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202号江东发展大厦

关注我们

您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获取更多江东新区服务资讯         

  • 官方小程序

    官方小程序

  • 官方公众号

    官方公众号

  • 江东e企惠

    江东e企惠

关于我们

招商热线:

0898-68603376

0898-68662391

主办单位: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技术支持:海南南海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备案号:琼ICP备2021000125号-1

琼公网安备4601080200084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1000067

中文域名: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政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