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东新区JDQB-B02-01和JDQB-B02-05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6-07-01 17:59:41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拟于近期依法协议出让位于《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的海口江东新区JDQB-B02-01和JDQB-B02-05地块。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
拟协议出让地块位于海口江东新区起步区西部,地块编号为JDQB-B02-01和JDQB-B02-05,其中JDQB-B02-01地块用地面积约9533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30米,绿地率≥15%;JDQB-B02-05地块用地面积约11600平方米,容积率≤3.0,建筑密度≤50%,建筑高度≤40米,绿地率≥15%。两宗地规划用地性质均为科研用地,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其他管控要求按照地块规划图则执行。
二、公示时限及地点
1.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自2026年7月2日至2026年7月31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官网(http://jdxq.haikou.gov.cn/)、海南日报。
三、建设要求
该地块将用于建设国家超算互联网国际节点暨人工智能总部基地,即研发型总部,主导产业功能应包括国家超算互联网海南国际节点、人工智能总部基地、跨境数据服务枢纽。项目建设投资强度不低于每亩350万元,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8%,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50%,海南本地实际研发人员数量不少于100人,自项目落地起5年内以海南公司作为申请人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20项,参建或运营并接入海南省算力调度体系的算力规模不低于500PFlops。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对本公示地块有意向的,以书面方式向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提供: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
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202号江东发展大厦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5楼501室
联系人:王永楷,电话0898-65686619
五、确定供地方式
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若该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综合评价出让,根据出让地块建设的实际需求,设定企业资质与能力、项目经验、开发运营方案等综合评价指标及对应分值,对意向用地者进行综合评选,以土地利用综合条件最佳确定土地受让方,也可以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