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口江东新区关于支持外籍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6-07-31 09:47:15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海口江东新区高质量发展,营造有利于外籍人才创新创业、加速集聚的良好环境,打造国际化的人才集聚高地。我局研究制定了《海口江东新区关于支持外籍人才集聚的若干措施》,现予以印发。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2025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江东新区关于支持外籍人才
集聚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进一步提升海口江东新区外籍人才服务水平,营造有利于外籍人才创新创业、加速集聚的良好环境,通过创业政策扶持、提升外籍人才工作生活便利度、举办外籍人才活动、保障外籍人才来华通信业务、国际化氛围宣传等多方面举措,吸引更多外籍人才到江东新区创新创业和生活,现结合江东新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第一条 提供外籍人才创业支持。对在江东新区CBD区域创业的外籍人才给予创业支持。具体包括:
(一)租金补贴:对在江东新区CBD租赁楼宇商铺展业的外籍人才,自创业之日起前两年,按照租赁合同50%的租金标准按月给予补贴;自第三年起,补贴标准调整为按租金的30%执行。
(二)物业费补贴:对租赁CBD楼宇商铺展业的外籍人才,按照租赁合同50%的物业费标准,按月给予补贴。
(三)一次性补贴:在CBD展业超过1年的外籍人才,实际经营一年后,给予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租赁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含)的,一次性补贴3万元;租赁面积在100平方米和200平方米(含)之间的,一次性补贴5万元;租赁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一次性补贴10万元。
(四)就业补贴:对在CBD楼宇创业的外籍人才,按其雇佣的员工人数提供就业补贴,聘请人员且实际经营超过一年的,给予2000元/人/年的就业支持(以聘请人员实际工作月份数按比例发放)。
第二条 探索创业孵化支持
(一)充分运用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等产业平台资源,探索提供7-14天免费人才公寓、3-12个月免费创业工位、岗位推介、创业辅导、投融资对接、参观考察等综合服务。
(二)帮助外籍人才快速启动创业项目。鼓励外籍人才从事电商直播或开展其他形式的创业经商活动,以商导流,打造外籍人才创新创业浓厚氛围。
(三)为外籍留学生设置勤工俭学岗位,鼓励企业优先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留学生开放实习机会,为本地企业储备国际化人才。
第三条 优化医疗健康服务
(一)在园区三甲医院建立外籍人才就医绿色通道,为外籍人才提供预约诊疗、优先检查、住院协调等服务。
(二)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为全职在琼工作的A、B类外籍人才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推动国际商业健康保险与本地医疗机构的合作,实现直接结算,减轻外籍人才就医负担。建立商业健康团体保险保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保费金额。
(三)发布外籍人才就医便利化指引,提供涉外医院资讯服务信息,确保外籍人才就医无障碍。
第四条 优化教育服务
(一)为意向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外籍人才子女提供教育服务,指导申请入学。
(二)支持园区内普通重点高中设立国际班,为园区内外籍人才提供多种子女教育选择。
第五条 提供住房补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对新引进在江东新区工作居住的A、B类外籍人才给予住房补贴,依据《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进行分类,按照来华工作许可类别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1500元/月,外国专业人才(B类)1000元/月的标准发放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须在外国来华工作居留许可生效之日起5年内申领完毕。本措施与海南省引进人才住房补贴按就高但不重复的原则享受住房保障。
第六条 提供生活补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对新引进在江东新区工作的A、B类外籍人才提供生活补贴,依据《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进行分类,按照外国高端人才(A类)1000元/月,外国专业人才(B类)500元/月的标准发放,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须在外国来华工作居留许可生效之日起5年内申领完毕。
第七条 优化政务服务
(一)放宽优秀外籍留学生毕业后签证延期时间,方便其工作或创业。
(二)对已连续两次办理1年以上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士,支持申办1-5年长期居留许可,不断提升城市国际吸引力和扩展国际“朋友圈”。
(三)江东新区政务大厅提升多语种展示度,新增专设设置外籍人才服务窗口,配备外语服务人员,一站式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居留许可等审批服务,提供外国人工作生活相关政策咨询。
第八条 打造国际人才社区。依托仁恒滨江园、万华国际社区以及哈罗学校现有外籍人才基础,2025年落地“江东国际人才社区”,提供集成式、国际化一站式服务,吸引外籍人才入区居留。
第九条 丰富外籍人才活动。定期举办外籍人才职业发展论坛、国际文化交流节和外籍人才节日主题活动等外籍人才交流活动,吸引全球优秀外籍人才参与,促进外籍人才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 保障外籍人才通信服务便利。外籍人才办理完工作许可、居留许可时,向外籍人才一并提供三大运营商上门服务电话,由相关运营商提供外籍人才办理电话卡预约上门服务。
第十一条 保障外籍人才跨境通信业务。为外籍人才来华提供便捷、高效、稳定的通信服务,尤其保障跨境通信业务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 提供双语服务与指引。在江东新区重点区域完善双语服务和指引标识体系,提供工作生活指引、服务手册等,确保外籍人才在江东新区生活工作无障碍。
第十三条 附则。外籍人才可分期或一次性申请补贴,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居留许可证明、个税缴纳记录、租赁合同等。江东新区管理局对外籍人才创业情况及时跟进监督,发现弄虚作假或存在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后续补贴并追回前序补贴,情节严重的报司法机关处理。本措施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本若干措施内保障政策以就高不就低的标准,不可叠加适用。本措施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