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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江东新区JDWH-03-F15-02地块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6-08-10 15:49:13

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拟于近期依法协议出让位于《海口江东新区文化综合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的海口江东新区JDWH-03-F15-02地块。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条件

拟协议出让地块位于海口江东新区海文北路西侧,地块编号为JDWH-03-F15-02,地块用地面积约1956.39平方米(合约2.93亩),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地块规划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容积率≤0.6,建筑高度≤12米。其他管控要求按照地块规划图则执行。

二、公示时限及地点

1.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自2026年8月11日至2026年9月9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官网(http://jdxq.haikou.gov.cn/)、海南日报。

三、建设要求

该地块将用于建设集加油、加气、加氢、充电等为一体的综合能源补给站项目。项目达产时,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扣除土地出让价款之外的所有投资总额,不含有关税费)不低于1467万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500万元/亩)。项目建成后,计容面积自持比例须为100%。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对本公示地块有意向的,以书面方式向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提供: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

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江东大道202号江东发展大厦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5楼501室

联系人:柯景东,电话0898-65686619

五、确定供地方式

公示时限内,若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有一个意向者,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若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者,将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202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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