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来!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了新支撑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6-08-21 06:17:35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全文),在全国范围开展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业务。

《通知》内容包括:
01.在更大范围内支持中小规模跨国公司开展业务。
将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惠及更多经营主体。主办企业注册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建池门槛可进一步降低,持续释放政策红利。
02.便利跨国公司归集调拨本外币跨境资金。
集中成员企业外债和境外放款额度,允许跨国公司自主决定归集比例,使用同一账户管理本外币资金,实现集团层面统筹调配、成员企业层面灵活使用,鼓励优先使用本币开展业务。
03.简化业务备案登记流程。
由主办企业所在地国家外汇局分局“一个窗口”对外,进行业务备案登记,部分变更登记交由合作银行办理,减少企业“脚底成本”。同时,明确业务办理规范和事中事后监管要求,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将不断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管理政策,提升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截至目前,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已服务山东黄金集团(海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功获批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中心。通过这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中心资质,企业可高效开展全球资金统筹调度、跨境资金划转、海内外投融资布局、汇率风险防控等核心业务,实现了自身资金运营的规范化、高效化。
未来,海口江东新区将持续加码跨境金融创新,持续放大自贸港金融政策优势,全力打造优质跨境金融营商环境。聚焦企业实际需求,以精细化、有温度的优质服务,吸引更多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中心落地集聚,加速打造极具竞争力的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中心集聚区,助力自贸港跨境金融产业蓬勃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