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香园D23、D24地块项目》规划方案变更公示启事
来源: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时间:2022-12-09 15:45:12
“兰香园D23、D24地块项目”位于海口江东新区D组团D23、D24地块内。
规划批复内容:包含12幢住宅楼及其配套用房组成。规划用地面积49723.22㎡,建筑面积230145.34㎡(地上计容建筑面积185719.14㎡,架空层建筑面积1191.29㎡,屋顶机房建筑面积684.91㎡,地下建筑面积42550.00㎡)。批复指标:容积率3.74,绿地率55.12%,建筑密度18.54%,高度≤80m。
方案深化修改内容:在方案深化设计阶段,结合使用功能以及图纸深化。
一、总体指标变更:1、总建筑面积由246279.05㎡变更为230145.34㎡,减少16133.71㎡;2、地上建筑面积保持185719.14㎡不变;3、地下室建筑面积由52500.00㎡变更为42550.00㎡,减少9950.00㎡;4、地下机动车停车位由1062辆变更为934辆,减少128辆,地上机动车位由26辆变更为41辆,增加15辆,总机动车合计减少113辆;5、住宅计容面积由184953.90㎡变更为184922.85㎡,减少31.05㎡;6、小区配套计容面积由765.24㎡(含基础设施269.28㎡、物业管理495.96㎡)变更为796.29㎡,增加31.05㎡。其中物业用房490.76㎡,消控室124.72㎡,开闭所100.81㎡,垃圾收集站80.00㎡;7、架空层不计容建筑面积由7373.39㎡变更为1191.29㎡,减少6182.10㎡;8、屋顶梯屋面建筑面积由686.52㎡变更为684.91㎡,减少1.61㎡;9、容积率保持3.74不变;10、建筑密度由23%变更为18.54%;11、绿地率由55%变更为55.12%。
二、总图变更:1、两个地块均将其中一个地库坡道由主入口调整至次入口;2、D23-1#住宅层数由26层改为27层,D24-2#楼住宅层数由26层改为27层,增加8套住宅;3、原方案一层全架空,现改为局部架空,一层增加58套住宅;4、调整非机动车入口位置。
三、单体建筑变更:1、调整地下室边线,地下室柱网重新设计,调整地库坡道、部分设备房、机房位置,优化地库使用功能;原方案人防集中布置,现改为D23、D24均独立设置人防;D24地库由二层改为一层;原方案每幢楼下均有非机动车库,现方案布置于D23-1#、2#、5#及D24-1#、2#、5#、6#楼下;2、住宅优化户型,所有楼栋均调整总尺寸、核心筒布置、首层入户方式、户型内部开间进深尺寸、结构剪力墙布置。其中,110户型增加北飘窗,90户型主卧取消衣帽间,130户型厨房与餐客厅位置对调、餐客厅飘窗改至北侧、增加北次卧飘窗,70户型书房及卫生间位置对调、调整书房为次卧并优化尺寸,90夹边套户型取消两开间阳台改为客厅单开间阳台及主卧飘窗。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和公众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10天(2022年12月10日至2022年10月19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ikou.gov.cn/)、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官网(http://jdxq.haikou.gov.cn/)。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ksjdglj@163.com;
(2)书面意见邮寄到海口市美兰区兴洋大道181号,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统筹部,邮政编码:571127;
(3)意见应在公示期限内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5686617,联系人:刘鑫。
附件:
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
2022年12月9日